推进矿山场景应用!十七部门印发《“机器人+”应用行动实施方案》发表时间:2023-01-18 22:43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教育部、公安部等十七部门近日印发《“机器人+”应用行动实施方案》,提出到2025年,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,服务机器人、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,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。聚焦10大应用重点领域,突破100种以上机器人创新应用技术及解决方案,推广200个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、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,打造一批“机器人+”应用标杆企业,建设一批应用体验中心和试验验证中心。推动各行业、各地方结合行业发展阶段和区域发展特色,开展“机器人+”应用创新实践。搭建国际国内交流平台,形成全面推进机器人应用的浓厚氛围。 其中在“安全应急和极限环境应用”场景中提出,研制矿山、民爆、社会安全、应急救援、极限环境等领域机器人产品……推进智能采掘、灾害防治、巡检值守、井下救援、智能清理、无人化运输、地质探测、危险作业等矿山场景应用。 在相关支撑政策中提出:鼓励产用共建机器人应用领域创新联合体、创新中心等创新机构……鼓励产用共同参与特种机器人产业链“揭榜”推进活动,带动机器人企业协同攻关和成果转化……鼓励央企、国企开放机器人应用场景,建立容错机制,支持企业首购首用。 关于印发“机器人+”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〔2022〕187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、教育、公安、民政、财政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住房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农业农村、卫生健康、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、能源、邮政、药监、矿山安全监管、煤炭行业主管部门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: 现将《“机器人+”应用行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 先来一图速读方案: 以下是方案全文: 当前,机器人产业蓬勃发展,正极大改变着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,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总体部署,落实《“十四五”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》重点任务,加快推进机器人应用拓展,决定开展“机器人+”应用行动。为保证行动有序开展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 一、总体要求 二、深化重点领域“机器人+”应用 研制矿山、民爆、社会安全、应急救援、极限环境等领域机器人产品。增强机器人立体视觉、室外导航定位、多维信息感知、灾害远程警示、机器人鉴权管控等功能,开发机器人对极寒、明火、高温高压、易燃易爆、高海拔低气压、有毒、高湿、积水、高粉尘、辐射、人流多变化大等复杂非结构化作业环境的适应性技术。推进智能采掘、灾害防治、巡检值守、井下救援、智能清理、无人化运输、地质探测、危险作业等矿山场景应用。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现场巡回检查、值班值守、特殊作业等安全生产场景应用。推广炸药装药、生产制备、包装、装卸运输、在线检测等民爆行业场景应用。推动安保巡逻、缉私安检、反恐防暴、勘查取证、交通边防、治安管控、特战处置、服务管理等社会安全场景应用。加强防爆排爆、消防巡检、工程抢险、海洋捕捞、海上溢油及危化品船舶救援、自然灾害救援、安全生产事故救援、核应急安全救援等危险环境应用。推动空间、水下、深地等极限环境场景应用。 三、增强“机器人+”应用基础支撑能力 四、强化“机器人+”应用组织保障 |